據“東網”報道,本年12月13日,高院陪審團顛末長時間退庭商議後,終究告竣裁決,分歧裁定首被告曾祥欣謀成立;次被告劉錫豪及張善恒謀不成立但誤罪成。
2016年,荃灣發生一驚訝市民的“水泥封案”。本年12月13日,高院陪審團告竣裁決,分歧裁定首被告曾祥欣謀成立,別的兩名被告誤罪成,被告聽聞判決後面如土色。
3名涉案疑犯于2016年3月潛逃,曾輾轉入住多家酒店。被判無期面如土色水泥封案和沒有“司法互幫和談”,幾人被登記收支境許可證,並由警方帶至桃園機場遞解出境。飛機抵達後,3人被警方。
2016年3月,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,稱取其28歲男朋友得到聯絡。警方清查至荃灣灰窯角街一座工業大廈內,正在9樓一個單元發覺一塊約一立方米的水泥傳出異味。救火員參加後用東西鑿開水泥塊,南澳民宿發覺一具男性體以跪姿形態藏于此中,案情令人驚訝。
陪審團裁決後,首被告曾祥欣面如土色,張善恒望向公家席取張母互相對望,散庭後相擁啜泣;劉錫豪則伏正在監犯欄內的桌子上捧首痛哭。
,時揭露,衆被告雖有談論過若何,驚訝的“水泥封案”宣判但後若何處置體卻甚爲“即興”,提出的方案包羅:放入冰櫃、我的童玩分,以至把體吃掉等,最初決定用水泥制制“石棺”,徐州戶外兒童遊玩但制成後,才發覺超沈無法運走,最初決定一走了之,潛逃,不久後就花光。(海外網/楊佳)!
控方讀出曾祥欣的布景材料,透露他過往無案底,2007年曾任發賣員,此後一曲無業。其婉言本案案情很是惡劣,辯方並無出格的求情話可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