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“地方社”報道,吳文宏于2006年間受服刑的同居女友所托,照應年僅4歲長女,卻持久,導致沈度養分不良。2006年8月間,吳文宏爲防止哭鬧,、悶住口鼻,基隆須眉戮後用水泥封丟棄再將體拆入帆布袋,灌入水泥封,棄置于基隆市租屋處後方。案發後,驚訝社會。
報道說,基隆檢方不服,提出上訴,台“最高法院”今天將吳文宏部門駁回,判他有期徒刑20年定谳,體部門則發還高院更審。(王賽賽)?
我姓童的文字圖片網3月4日動靜基隆須眉吳文宏被控于2006年間虐同居人年僅4歲的女兒,並以水泥封。台“最高法院”今天以罪判他有期徒刑20年定谳,另將毀損體的部門發還“高檔法院”更審。
正在一、二審時,均以、毀損體等罪判吳文宏無期徒刑、公共終身。但案件遭台“最高法院”發還更審後,“高院”合議庭認爲,吳文宏爲防止哭鬧悶死,應出于“不確假寓心”,但審酌他爲掩飾犯行,終審被判20年-童水泥封竟以水泥封,因此以罪取損壞體罪改判有期徒刑20年6月。宜蘭民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