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台灣《時報》報道,宜蘭縣差人局督察室,近期針對縣內千余位差人進行持有機動車駕照調查,發現各都有少數差人,不是沒有考取駕照,就是駕照因酒駕、羅東民宿罰款過期未繳等緣由,遭注銷,卻依舊開車巡邏,明顯違反道交通辦理處罰條例。
據統計,宜蘭縣5個,未持有駕照的差人,各有5到10人,單單這一部門,就有數十位,這還沒把局本部算進去。
據調查,宜蘭50差人無照仍駕車巡邏全台宜縣差人未持有駕照的緣由,多為未繳納交通罰款,經多次催繳未果,最初遭注銷﹔最誇張的是,一名差人因超速與違規行駛,遭徑行舉發累積罰金超過40余萬,經監理坐多次催繳,還是無力繳納,駕照遭到注銷。當然還有酒後駕車惹過後,遭到吊扣駕照。
基層差人暗示,取締交通違規差人有“司法裁量權”,“警政署”並未規定差人需有駕照,因而,無駕照差人甚多2019/5/9全台未持駕駛執照差人還有良多,宜蘭他們明知本人不克不及駕車,還是開車上、下班與執勤,即便遭同事攔下取締,隻要出示服務証,看正在同為差人的人情下,都能通關,似乎不需要再去考照。